Guestbook

26 May 2010

Trennungslinie / 界線:體罰與死刑


標題原本只想打「體罰與死刑」的,但這五個字翻成德文之後長的要死:körperliche Züchtigung und Todesurteil,但又不想標題跑到第二行去,所以改成「界線:體罰與死刑」,那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界線,最後的最後是底線。

在德國,無論是家裡還是學校,都是禁止體罰的。台灣現在也在搞禁止體罰這一套,不過我想被嚴格執行的也只有學校而已,家中應該還是照打不誤(不過現在的小孩寶貝的要死,很多父母大概也打不下手)。

在談死刑之前,我想說的是有關體罰。嚴格來說這篇文章又或是我的想法,主要是關於體罰這件事,不過最後的最後所營造出來的氣氛,會影響到死刑這個議題。

先說,為了簡單想像,在這邊的體罰就當做是「打小孩」這件事,畢竟「體罰」是很多元的。

在我們的文化裡「不打不成器」是讓對他人施以暴行合理化的一句話,而大多數的我們也認同且不懷疑這五個字。可是當人們沉浸在這種「A有打B的權力」之文化時,人們也會習慣去找到其他理由讓任何的A可以打B。在家裡,A是父母、B是小孩,理由:父母為小孩好;在學校,A是老師,B是學生,理由:老師為學生好。但是很多時候,身為B的低階權力者並不能感受到又或無法接受他被體罰的理由,然後漸漸地B會學到:有權力就可以打另外一個人。

所以問題就來了,任何的A只要在路上看人不爽,再加上他有武器或是殺氣(似乎給了他權力?)就可以對任何的B做出暴行。

我想那是一種習慣的文化。在這個文化中,我們習慣了打與被打。在某些原因下,打人是合法的;在某些原因下,不可以打人。所以我只要找到合法的理由,那我就可以打人?所以每個打人的人,都有他的理由。

在一個不可以動手的文化之下,人們主要是訴諸文字、對話及互動來達成彼此的要求。大人要想盡辦法與孩子溝通、對他們講道理,教育孩子。這樣的教育不只是在教育孩子,也教育了大人如何達到完善的溝通、如何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想法,不過當然也還是有失敗的溝通。

在這樣的文化之下,大家都知道,不管怎樣都不能動手,所以老師可以請學生回家由父母管教,父母可以剝奪小孩的點心又或是以週末禁足為處罰。無論是怎樣的爭吵又或是嗆聲,都再再考驗彼此的底線,而這樣的過程似乎也訓練了人的耐心與容忍力,以及對觸犯他人底線的辨別與拿捏。漸漸地,經年累月之後,在「法」之外還有著「習慣」成為了無形中行為的依據,所以人們會習慣可以說話、可以嗆聲,但是不可以動手。

說穿了,這樣的文化不過就是一種習慣。可是,處於世代交替的人,怎麼習慣?

如果被打大的父母沒有學過「不用打而用溝通」的教育方式,那他要怎麼用全新的方法教育下一代?沒有「不可體罰」的文化當緊箍咒的的年輕人,怎麼學會辨別及他能夠對別人做的事情的底線在哪裡?

所以社會會亂,因為我們只要找到合理的理由就可以對別人施以暴行。

其實我不知道要怎麼把我所想的全然說出,因為太難描述了,或許那就只是一種感覺,一種需要去體驗的文化。而最後我想說的是,我支持死刑,但不是永遠。

這一代還在那模糊的世代交替中,現在的人還習慣著「A可以對B施以暴行」的文化,只要有理由,所以社會還是很亂。而我相信亂世用重典(不過為什麼亂世呢?因為重典嗎?感覺是套套邏輯的問題),重點是,台灣似乎沒有那麼多地方可以收容那麼多死刑犯,而且不可以假釋或大赦之類的喔(死刑犯可以假釋嗎?好啦法律問題我不知道,說錯就算了),總之要關到死,但哪來的那麼多空間?

那麼世代交替的問題要怎麼解決呢?其實我也不知道,大概就是一步一步慢慢來吧。父母好像還是可以打小孩、但父母不想打小孩、父母選擇了用溝通的方式教育小孩,然後漸漸地,當全民有共識或有這樣的素質時,這個社會就真的不需要體罰了,也不會習慣對別人施以暴行,無論有什麼理由。

這一切都需要時間,畢竟是經年累月的一種習慣,也是我想像中步向烏托邦的一種方法。(但是會有烏托邦嗎?哈~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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